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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週五晚上生意不佳,以琳有點意興闌珊)


 


暑假開始後,兩個孩子多數在家的時間都在看小說,我擔心他們眼睛過於疲憊,總想如何能讓他們出去走走,最後想到,何不讓他們出去打工賺錢。


 


我還記得,小學五、六年級時,我也曾經跟著同學去搬磚塊,從平地搬到山坡上,一塊磚頭不知是2角還是3角。


 


但現在早沒有搬磚頭的機會,兩個小朋友可以做甚麼呢?街頭拿廣告牌子,不行,這麼小在街頭上拿牌子,我恐怕會被告;那發傳單總可以吧,常看到很多人把傳單塞進信箱,這小朋友總做得來吧。於是我打電話到派報社詢問,對方的確需要發傳單的人,但不要暑期打工,也不要小朋友。


 


繼續想坑想縫,最後終於想到讓他們去天母附近百貨公司兜售口香糖和飲料。這兩個小朋友對賺錢頗有興趣,過去已有幾次在家門口擺攤賣東西,結果都是鄰居熟人在買,他們聽到可以去百貨公司兜售,都很興奮。


 


不過媽媽擔心違反兒童少年保護法,要我問清楚,我去電社會局兒少科,問明只要不是「僱用童工從事危險工作」,應該沒有問題。於是我製作一個可以掛在後頸上、兩手可以扶住的置物籃,讓他們放商品,然後買一些口香糖、科學麵,冰的舒跑、紅綠茶等飲料就放在保溫的拉桿箱中,以理還製作一張「便宜又衛生」的小海報,就讓他們去兜售了。


 


第一天出門試賣是7/13星期五晚上,我幫他們把商品載到附近,就讓他們自己賣東西了。兩個小朋友都很興奮,只見以琳捧著商品籃,以理拉著保溫箱,朝百貨公司門口走去,小小的身影引來不少目光,沒多久就賣了第一瓶舒跑,她很興奮。


 


後來,大概是商品籃太重,也覺得四處兜售效率不彰,兩人找了一個石柱,商品籃放在上面,讓路過行人自行來買。以琳膽子比較大,幾乎都是她守著攤子,以理臉皮薄,大概覺得有點丟臉,總是遠遠在一旁,或是東跑西跑,聲稱尋找人潮更多的銷售地點。


 


百貨公司週五晚上沒有太多人潮,第一個晚上,不到一個半小時,共賣了一條口香糖、三包科學麵、2罐舒跑、1罐紅茶,但有兩個人給小費不找錢,也有人拿500元大鈔沒得找,生意沒做成。


 


第二天週六晚上,兩人繼續出擊,擺攤近一個半小時,賣了科學麵7包,箭牌口香糖7條,舒跑2罐,伯朗咖啡2罐,紅綠茶4包,前一天買的貨幾乎都快賣光了,他們要求我趕快補貨,看來,他們有點上癮了。


 


仍有兩、三位客人買了10元、30元不等的物品,丟下一百元轉身就走,以琳很棒,有聽我們的交代,追上去把該找的錢還給對方。以琳也轉述,有很多人問她「你爸媽呢?」「是他們逼你出來賣東西的嗎?」「爸媽有沒規定要賣多少才准回家?」哈哈,這幾年保護孩子的意識高漲,這應該是個好現象。


 


根據以琳觀察;一、情侶比較會買商品,二、有些小孩子要父母或爺爺買東西卻很沒禮貌。三、大部分客人都是拿一百元的鈔票,所以零錢要準備夠。


 


這一週的週一到週四,人潮不多,我們也就沒有讓小孩出門兜售,直到7/20週五晚上,以琳自己出門擺攤近一個小時,發現週五實在沒甚麼人,賣得有點意興闌珊,我就帶她去運動公園籃球場,那邊有很多打球的人,應該需要飲料,到了球場,人很多,但她不敢叫賣,根本沒有人知道她是在賣東西,我就牽著她的手,在前面喊「有需要冰涼的飲料嗎?」以琳頗為害羞,要我不要喊,最後有個體育老師幾乎把她的飲料都買光了(大概10罐)。


 


讓孩子去擺攤賣飲料,是希望讓孩子體驗一下賺錢的方式與辛苦,並且希望他們動動頭腦,在兜售過程中,判斷在哪裡可能比較賣得出去,更希望增進他們與人互動的勇氣。


 


賣東西的過程中,剛開始的兩天,因為計算錯誤,有些商品幾乎是成本售出;也有幾次以琳找錯錢,甚至賣了一段時間以後,才又回去找剛剛的客人,要回應要的錢,當然也有多收的;也曾經把錢包掉在路上(所幸有找回來),當然,也碰到形形色色的人,無論如何,我想,這都是兩個小孩暑假中一個很有趣的經驗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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