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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聖經中提到麥子、稗子的比喻,但稗子長得甚麼模樣,應該很少人看過,上月初跟著張文亮老師出遊,他指給我們看,圖中的植物就是稗子,果然和麥子長得很像) 


 


 


三十年前,我從基隆山區一所小型國中畢業,到台北就讀高中,當時台北在我眼中,就像羅大佑「鹿港小鎮」中描寫的台北一樣,五彩繽紛,眩人耳目。很快,我就迷失了,才上高一,我就認識一些比較「活潑」的同學,大夥兒一起跳舞、把馬子、泡冰果室、打架,甚至偷東西。


 


 


不過,很快我就知道,我絕對不是那塊混的料,這些朋友中不少都是所謂的「帶種」男生,不論打群架或是釘孤枝(一對一單挑打架),往往二話不說就帶頭衝,而我,不要說單挑,即便打群架,我也很害怕,甚至是等許多人打一個人時,才趁亂下去打幾拳。


 


 


印象很深的是,有次我們這群中一個同學和另一群的某人槓上了,雙方約好放學在學校後門談判,放學時間,兩群人浩浩蕩蕩各自走向後門,那個情景,有點像是電影「紐約黑幫」裡,兩群人集結走到廣場準備衝突的畫面,我還記得那時另一個同學,一副天不怕、地不怕的走在最前面,我那時好欽佩他這麼「帶種」,我則有點害怕的跟在後面,心中忐忑的不知道待會會發生甚麼事情。


 


 


經過在後門圍牆下的談判,最後決定由兩名當事人「釘孤枝」解決,時間好像是一分鐘半吧,還記得談妥後準備開打時,我好奇擠進人群中要看他們單挑的過程,而那位帶頭走最前面的同學,反而從人群中退了出來,事後他說「沒甚麼好看的」,一副歷經大風大浪、看慣了的模樣。


 


 


從那時開始,我就隱隱約約知道,自己其實是「很不帶種的」,因為當我面對暴力時,我是很害怕的,不敢與人對幹,但因為好玩,或是為了壯膽,我更加與這些朋友在一起,書也無心唸,直到高一結束,我被留級了,第二個高一,情況沒有好轉,大概念個兩個月就輟學了。一直到退伍後,進入補習班,熬了一年半,才以同等學力的資格,又回到學校。


 


 


即使有了這段高中跟一堆朋友混的經歷,但可能天性使然,至今我面對衝突或可能的暴力場景時,仍然相當恐懼,只要對方像流氓般兇,我的氣勢就弱了下來,甚至不敢回嘴;如果對方看起來不那麼兇惡,我就會據理力爭,甚至比對方更大聲,因為如此,心中深處會有點瞧不起自己,對自己也常有「懦弱」的指控。


 


因此,當我看到以理與同儕衝突或起爭執時,很快想到他以後可能面對校園霸淩或是一般常見的衝突場面,身為爸爸,應該怎麼教他有「正確的態度」面對呢?


 


過去常看到電視、電影或書本中,當小孩在學校受到欺負,回家告訴爸爸時,會有爸爸這麼說:「逃避不是辦法,不要懦弱,男生應該有男子漢的氣概,適當的時候就要堅強起來,適時反擊,讓對方知道自己不是好欺負的。」而電影或書本接下來通常這麼演,當這個孩子再度面對欺負時,他鼓起勇氣反擊,他可能被打得更慘,也可能嚇到對方,但最後的結果通常是,對方再不會輕易欺負他了。


 


但我一直很疑惑,這麼告訴孩子好嗎?姑且不論最後的結局是否真如電影中或書中這麼完美:對方罷手,甚至成為好朋友。即使單單邀求孩子反擊的這件事上,會不會加深孩子的挫折感?因為就我的經驗,我自己是不敢反擊的,我的孩子大概也做不太到,而且自己四十好幾了都做不到,怎能巴望一個小學生做到呢?


 


過去的生活經驗中,有幾次是被他人無理、粗暴的言辭對待,當時因害怕衝突不敢回口,但那股窩囊氣憋在心中,很不舒服,而且每當想及,總會幻想自己是個功夫高手,不怕動粗,氣勢出得來,對方的氣燄就不會那麼囂張,真要動手,只要站得穩,也可以心安理得。


 


也因此,心中其實有點期待,兒子可以去學跆拳、柔道或武術,以後可以不要像爸爸受這種氣。我告訴自己,孩子學武術只是防身,不是用來跟人打架,特別是遇到不合理又帶點語言或肢體的暴力事件時,孩子就不會害怕,知道怎麼面對。


 


說得冠冕堂皇,其實有一部份原因,是希望透過孩子補償自己過去在衝突中受挫的經驗,而且,自己也隱約覺得,這不是個好方法,但哪裡不好,卻說不太出來。


 


當然,孩子被欺負或遇見衝突可能有很多原因,可能是孩子本身的個性就容易讓同儕抓狂,或是孩子常常告狀,讓同儕不喜,或是孩子愛爭競,易與人衝突,身為爸媽,或許可以先從這邊著手,降低孩子與人衝突的可能性。不過,我想,很多時候對方無理的衝突還是可能發生,那我應該教孩子如何面對呢?


 


前幾年,讀到一位精神科醫師陳真所寫的文章「非暴力:一個愛情故事」http://www.tangben.com/WYmanbi/2000/feibaoli.htm


文章很長,我摘錄其中幾句話,有興趣的格友請自己上去閱讀。


 


「憑藉權勢和武力、曾經呼風喚雨的各種人事物,總是迅速煙消雲散,唯有「非暴力」留其名。」


 


「因為我們總是把“ahimsa”翻譯成英文“non-violence”的關係,一般人都會把「非暴力」侷限在肉眼可見的肢體暴力上,以為只要不對人動粗就是「非暴力」。其實,所謂“ahimsa”,並不只是「不使用暴力」那樣粗淺的一個意思,它更是指的一種「不懷惡意」的態度。聽起來,很接近維根斯坦經常強調的「善意」(good will)那樣的意思。佛教中的「不殺生」、「慈悲」,我猜,可能也是類似的想法。」


 


「我常看電影,我發現,幾乎所有人對於什麼是好是壞是善是惡是悲是喜,居然享有一種完美的一致性,就好像所有人都會相信在算數上「一加一等於二」那樣。這個「發現」,常使我感到很不可思議而深深感動。縱然我們在行為上可能做出各種壞事,但我相信人心明白基本的善惡好壞,並且有向善的衝動。


如果這個說法不是太離譜,那麼,甘地式的「非暴力」就不是什麼艱難的道德追尋,而是容易理解並且能夠普及的一種想法。因為,它其實只不過是恢復我們原本就擁有的能力,就好像回到我們所熟悉的「家」那樣,而不是要去一個高處不勝寒的陌生道德聖地。」


 


「至於「非暴力」是否在任何情境下都不能使用暴力?很多人喜歡討論這類問題。反對者尤其喜歡舉一些「如果有人正要殺害你的家人,你手上有支槍,你怎麼辦?」之類的例子。我逐漸地發現這些也曾深深困擾我的問題,已經都不再是問題。不是因為我找到了完美的答案,而是我們根本不必在意它們是否有個完美的答案。


我們只要一直努力秉持著「善意」就好了,實在不必費神去思考我們的善意能否適用在一切個別情境。一個相信神的人,也不必去煩惱科學發展到什麼地步後就必須放棄這個信念。


或者,舉例來說,我也支持「動物權」或「動物福利」的想法,如果你問我某種微生物或蚊子跳蚤或我最害怕的蟑螂有無動物權,我雖然沒有一個好答案,但是,不管有沒有,其實都不影響我對「動物權」這個概念的信心。再舉個維根斯坦的例子,他說,我雖然不知道眼前的檯燈光線的明確界限,但我不會因為這樣而懷疑這光是假的。也就是說,我們不知道某個概念能推到什麼樣的極致,但這不影響我們使用這概念。一個概念的邊緣地帶的模糊,本來就不是缺點,而是一種必然的屬性。


事實上,當我們使用任何一個概念時,我們從來都無法知道它的全部內涵,也無法肯定它的「邊緣」究竟確切何在,但這完全不影響我們使用它。


同樣地,我不確定我在某些情況下是否會使用暴力,但是,這個「不確定」,完全不影響我對「非暴力」的信仰。即使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廢棄暴力,當然也不表示「非暴力」是一條走不通的路。」


 


「我當然不是要說,所有被迫害的就都該站起來,行使王先生口中那種「正義的暴力」;相反地,正因為迫害和不義無所不在,如果我們再使用同樣的思考邏輯、同樣的暴力法則--「拳頭就是真理」--來對付壓迫者,這個世界將永無寧日。」


 


「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幾年,托爾斯泰給甘地的信中,曾講了一個例子。他說莫斯科有一所高級女子中學,主教希望所有人都能跟著回答說「在戰爭與處刑時可以殺人而不違反上帝教誨」,有一個女生卻堅決不肯如此受教。托爾斯泰說,故意對這個女生的想法裝聾作啞是無濟於事的,因為她的想法,或多或少也都是我們的感覺。托爾斯泰並提到﹕世界充滿了犯罪和迫害,富人驕奢淫逸,窮人卻過得艱辛淒慘,罪惡和悲劇無所不在,但是,我們「只有透過排斥一切暴力」,才能解決這些衝突。」


 


「我們不談或許太「崇高」或「抽象」的「正義」觀念,即使單就功利的角度來,「非暴力」仍是比較「划得來」的一個方法。當你的對手確信你不懷惡意且寧死也不使用暴力反擊時,他比較會願意坐下來跟你談,而且,當他拳頭準備落在你身上時,也會比較猶豫或小力一點。」


 



這篇文章中提出「非暴力」的概念,讓我心之所屬,但事實上,至少目前,我是遠遠做不到的,不要說想法、語言上的非暴力,即使是行動上的非暴力,打小孩就是一例,我都還在努力中。


 


回到原本的問題,當孩子碰到無理的欺凌時,身為爸爸,應該教他怎麼面對呢?我想這沒有一個標準答案,可能得視孩子本身的特質及當時各種情況而定,而且自己身為爸爸,可能都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了,何況是小孩子。


 


更重要的是,既然沒有標準答案,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存在「做人的基本功」吧,換言之,就是如果爸爸平常教小孩「適當的應對進退」、「不爭競」、「正直」、「溫和但堅定的處理問題」、「非暴力」等等,或許,小朋友就比較不會碰到問題,真正碰到問題時,也比較容易有適當的方法去處理。


 


那麼孩子還需要練武術、跆拳嗎?除了強身,還有其他理由嗎?順著這個邏輯推下去,應該是如果有了「做人的基本功」,練與不練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只是,我心中仍會想,有了功夫,對於暴力好像就沒有那麼害怕,處理事情也比較篤定。


 


這篇文章有點是踩著自己傷口寫下來的,理念也不是那麼清楚,寫得有點拉拉雜雜的,有待格友們補強。不過傷口若永遠潛藏內心深處,可能永遠不會痊癒,透過這篇文章,讓傷口透透風,或許有助於醫治呢。


 



 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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